公告公示
抚顺市东洲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(编号281)整改结果公示
来源:抚顺市环境保护局东洲分局浏览:15762次'时间:2018年2月1日
一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
问题编号281:辽河是辽宁的“母亲河”,也是全国七大江河之一。辽宁省在辽河流域治理方面曾取得积极进展,但近年来工作推进滞后,沿河城市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直排超排,造成水质明显恶化。2016年辽河流域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比2013年增加19%,氨氮、总磷浓度比2013年分别上升100%和56%。辽河、浑河、太子河干流水质恶化河段超过500公里。
二、整改目标
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,2017年达到45.4%,2020年达到51.2%。
三、整改结果
东洲区对河流整治工作已经全面整改,达到整改目标,各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。
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,向东洲区政府督察办反馈。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公示时间: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
受理部门:东洲区人民政府督考办
联系电话:024-54665065
邮寄地址: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路2号东洲区人民政府
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
2018年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