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东洲采沉区避险搬迁居民申请一楼公示
浏览:12413次'时间:2017年5月2日
东洲采沉区避险搬迁居民
申请一楼公示
经过本人申请、社区(村)、街道(乡)及相关部门认定,根据抚政办发[2016]42号文相关规定,为适当照顾特殊群体,包括:凡属重大疾病、下肢残疾、失去行走能力、双目失明、80周岁以上老人的居民,可申请安置一楼,现对已提出申请的居民进行公示:(见附表一楼公示明细2017.5.2.xlsx)
公示时间为七天。(2017年5月2日—9日)
公示期间设举报电话两部:58323096、58302231
东洲区采煤沉陷搬迁管理中心
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